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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工程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-03-05 15:21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

为确保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:

1.完善个人信息(3月10日前完成)

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通过企业微信扫码登录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,完善“个人管理”、“科研管理”的相关内容,指导教师须及时完成导师培养管理所有环节的审核工作。校外师生通过山西农业大学首页一站式服务大厅,通过VPN认证登录系统。

2.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(3月12日前完成)

研究生通过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-“毕业与学位”-“答辩资格审查”一栏提交申请。学院受理学位申请后,成立资格审查小组,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、课程学习情况(根据培养方案审查,包括学位课程科目、成绩、学分及总学分)、开题报告、中期考核、研究实践、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。

3.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,导师审核(3月27日前)

研究生通过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-“毕业与学位”-“校内评审申请”一栏提交校内评阅论文,导师及导师团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、完成情况、数据和内容真实性、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、把关,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。

4.校内学科专家评审(3月28日-4月1日)

学科对提交的学位论文,组织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,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、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审核。

5.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

5.1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一次检测(4月6日前)

研究生通过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-“毕业与学位”-“首次查重申请”,点击“查重学位论文上传”,提交学位论文。导师审核通过后检测。第一次检测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”≤20%,研究生可选择“直接送校外盲审”或“进行二次查重”。若第一次检测结果≤30%,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检测。

5.2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二次检测(4月9日前)

研究生通过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-“毕业与学位”-“二次查重申请”,点击“查重学位论文上传”,提交学位论文。导师审核通过后检测。,第二次检测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”≤20%,直接流转到校外盲审环节。

(注意:每篇论文复制比检测不超过2次。答辩后最终定稿论文还将进行复制比抽检工作)

6.学位论文校外评阅(4月10日送审)

复制比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,上传至外审平台进行校外评阅。

7.学位论文预答辩(5月20日前完成)

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,开始组织开展学位预答辩工作。博士学位论文须全部安排预答辩,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安排预答辩。

8.学位论文答辩(5月27日前完成)

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,要对预答辩及校内外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,并记入答辩记录。论文答辩完成后,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,根据校内外评阅专家意见、答辩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系统修改,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、学科审核同意后,通过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提交备案,同时提交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》。

9.学位信息采集及材料提交(5月30日前完成)

按照《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完成系统学位信息核对及材料提交工作。

10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(6月4日前完成)

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、培养环节完成情况、校内外评阅、预答辩、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;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、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。

农业工程学院        

2024年3月5日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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