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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2-09 16:55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

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根据《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实施细则》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1.选题阶段(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):

确定指导教师,师生双向确定选题。选题应与本专业方向相符,坚持“一人一题”的选题原则。选题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动。如确需变更,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,经系(教研室)主任及学院同意后方可执行。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不再允许变更。

明确选题后,系主任召开教研会对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根据《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实施细则》第五章第十一条的内容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后的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名单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回学院教学秘书。学生填写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审批表,选题审批表由系主任签字后于2020年1月5日前交回学院教学秘书,由学院签署意见。

2.开题阶段(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):

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提出毕业论文(设计)的具体要求,拟定工作进度,下达《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。学生须根据选题在查阅相关资料后,按照要求填写《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和《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。

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由各系自行组织,以公开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。各系于开题答辩前把开题组分组情况报回学院。开题答辩时各小组要严格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、方案及实现途径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,提出改进意见,以保证毕业论文(设计)顺利开展。

开题要求:

(1)学生认真撰写《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和《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,并由指导教师审核指导。

(2)开题结束后,学生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和任务书,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,系主任签署系(教研室)意见后于2020年3月6日前交回学院教学秘书,由学院签署意见。

(3) 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,由至少3名老师共同评定是否合格,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阶段。

3.中期检查(2020年4月10日-4月17日):

各系于4月10日-4月17日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阶段自查工作,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、工作质量、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中期检查要求:

(1)学生按要求认真撰写《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进展自查表》。

(2)各系组织教师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。

(3)各系将相应材料经指导教师、系主任签字后提交学院签署学院意见。

4.答辩阶段(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):

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“查重”、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。期间,教务处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对答辩过程进行检查,请各系于毕业论文答辩前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报学院教学秘书。

学生答辩前应有材料必须齐全,指导老师评阅通过后才能参加答辩。

(1)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在答辩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。查重检测原则上总文字复制比理工农科低于20%(含),认定为通过检测。

(2)提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论文(设计)需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,由学院统一进行检测。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。

5.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材料归档(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):

学生根据毕业答辩意见修改毕业论文相关材料,由指导教师、系主任签字后各系于6月10日前将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纸质材料及原文电子版、汇总表电子版交学院归档保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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